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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

来源:   发布:2016年04月20日  人气:

  为充分展示湖南水府旅游区的独特魅力,树立水府旅游整体形象,提高景区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水府旅游区旅游形象标识(LOGO)和旅游主题宣传口号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,具体要求如下:

  一、征集内容

  1、水府旅游区形象标识(LOGO);

  2、水府旅游区宣传口号。

  二、征集时间

  2016年4月20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

  三、征集要求

  (一)旅游形象标识(LOGO)

  1、主题突出,创意独特,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,能体现水府生态旅游资源、人文等特点;

  2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创新性,简洁醒目,构图新颖,色彩简洁明快,具有亲和力;

  3、内涵丰富,寓意贴切,通用性强,作品要适用于平面、立体、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上使用;

  4、应征稿件采用彩色图形设计,设计图稿以电脑制作,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,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。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,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,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。在评出最终获选作品后,作者需提供作品源文件,并根据征集主办方要求完成最终修改和其他工作。

  (二)旅游宣传口号

  1、文字精炼,主题突出,寓意深刻,琅琅上口,富有美感,具有很强文字感染力、吸引力和号召力,适合长期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;

  2、能准确、生动体现水府的旅游主题内容;充分体现水府旅游的基本内涵、资源优势、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,具有较强的震撼力、吸引力和启发性;

  3、中文或中英文对照,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,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,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,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(一人最多投3条口号)。

  四、投稿方式

  所有作品均可通过直接投递、邮寄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,投稿需注明“湖南水府旅游区形象标识(LOGO)征集”或“湖南水府旅游区宣传口号征集”字样。个人投稿注明真实姓名、所在单位、地址、联系方式,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  1、邮件提交:发至邮箱:hnsflyq@163.com

  2、邮寄提交:地址:湖南省湘乡市棋梓镇湘潭水府示范区,邮政编码:411423

  联系电话:0731-56941818

  联系人:贺岚陵

  五、评选方式

  1、投稿截止后,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。

  2、评审组分别评选出采用形象标识1个、优秀形象标识3个、入围形象标识10个;采用宣传口号1个、优秀宣传口号5个、入围宣传口号10个,并在网络上公示。

  3、公示7天后,评选结果在景区官方媒体、红网等平台上公布,颁奖典礼在水府旅游区举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六、奖项设置

  1、水府旅游区形象标识(LOGO)采用奖1名,奖励人民币10000元;优秀奖3名,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;入围奖10名,各奖励水府旅游区门票5张;参与奖若干,各奖励水府旅游区门票2张。

  2、水府旅游区宣传口号采用奖1名,奖励人民币5000元;优秀奖5名,各奖励人民币500元;入围奖10名,各奖励水府旅游区门票5张。

  3、入围奖和采用奖不重复奖励,以高者为准。

  七、特别声明

  1、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、且未发表过的作品,不能侵犯、盗用他人作品,凡涉及著作权侵犯盗用等法律问题,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,主办方概不承担。

  2、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、完全使用权,不再另附稿酬。

  3、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,以先投稿者为准(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)。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,未入选作品不回复,由主办方保管。

  4、凡被采用、入围的作品,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,作品著作权等即转为主办方,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和应用,投稿者不得提出异议。

  5、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,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。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、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。

  6、获奖者须自缴个人所得税,并提供发票。

  7、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湘潭水府示范区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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